K.0.1 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无檩和有檩屋盖的单层厂房,可计入屋盖的空间作用进行横向内力分析。分析时,可将按平面分析的计算结果乘以空间作用分配系数。
K.0.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排架,不应计入屋盖的空间作用:
1 当厂房仅一端有山墙或两端无山墙,且厂房长度小于36m时;
2 天窗跨度大于厂房跨度的1/2,或天窗布置使厂房屋盖沿纵向不连续时;
3 厂房柱距大于12m,或同一柱列中柱距不等且最大柱距超过12m时;
4 当屋架下弦为柔性拉杆时。
K.0.3 单跨单层厂房的空间作用分配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屋盖结构采用肋高等于或大于150mm大型屋面板的无檩体系,且板与屋架为三点焊接连接时,空间作用分配系数可按表K.0.3-1的规定采用;
表K.0.3-1 无檩屋盖单跨厂房的空间作用分配系数
2 当屋盖为有檩体系,且檩条与屋架为焊接连接时,空间作用分配系数可按表K.0.3-2的规定采用。
表K.0.3-2 有檩屋盖单跨厂房的空间作用分配系数
注:1 山墙应为实心砖墙,如山墙上开有孔洞时,其在山墙水平截面的削弱面积,不应大于山墙全部水平截面面积的1/2;大于1/2时,应视为无山墙情况;对今后要扩建拆除的山墙亦应视为无山墙情况。
2 当厂房设有温度伸缩缝时,表中的厂房长度应按一个伸缩缝区段为一个单元,并将伸缩缝处视为无山墙情况。
K.0.4 多跨厂房的空间作用分配系数,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等高多跨厂房,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等高多跨厂房的空间作用分配系数;
n——排架跨数;
m'i——第i跨的单跨空间作用分配系数,按本规范表K.0.3-1和表K.0.3-2的规定采用。
2 不等高多跨厂房,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mi——不等高多跨厂房第i跨的空间作用分配系数;
Ci、Ci+1——柱高差系数;
m'i-1、m'i、m'i+1——第i-1、i、i+1跨的单跨空间作用分配系数,按本规范表K.0.3-1和表K.0.3-2的规定采用,当i为边跨时,本公式只取i及i-1或i+1跨的有关项。
K.0.5 柱高差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hi——第i跨与第i-1跨厂房相邻柱的低跨高度(基础顶面至屋架下缘);
Hi——第i跨与第i-1跨厂房相邻柱的高跨高度;
hi+1——第i跨与第i+1跨厂房相邻柱的低跨高度;
Hi+1——第i跨与第i+1跨厂房相邻柱的高跨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