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 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料前,搅拌运输车应排净罐内积水;
2 在运输途中及等候卸料时,应保持搅拌运输车罐体正常转速,不得停转;
3 卸料前,搅拌运输车罐体宜快速旋转搅拌20s以上后再卸料。
7.5.2 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交通安全指挥人员,施工现场道路应顺畅,有条件时宜设置循环车道;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标志;夜间施工时,应有良好的照明。
7.5.3 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当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较大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在运输车罐内加入适量的与原配合比相同成分的减水剂。减水剂加入量应事先由试验确定,并应作出记录。加入减水剂后,搅拌运输车罐体应快速旋转搅拌均匀,并应达到要求的工作性能后再泵送或浇筑。
7.5.4 当采用机动翻斗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应通畅,路面应平整、坚实,临时坡道或支架应牢固,铺板接头应平顺。
条文说明
7.5 混凝土运输
7.5.1 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接料前应用水湿润罐体,但应排净积水;运输途中或等候卸料期间,应保持罐体正常运转,一般为(3~5)r/min,以防止混凝土沉淀、离析和改变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临卸料前先进行快速旋转,可使混凝土拌合物更加均匀。
7.5.3 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当因道路堵塞或其他意外情况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在罐内加入适量减水剂以改善其工作性的做法,已经在部分地区实施。根据工程实践检验,当减水剂的加入量受控时,对混凝土的其他性能无明显影响。在对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坍落度损失过大的情况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时,杜绝向混凝土内加水的违规行为,本条允许在特殊情况下采取加入适量减水剂的做法,并对其加以规范。要求采取该种做法时,应事先批准、作出记录,减水剂加入量应经试验确定并加以控制,加入后应搅拌均匀。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中第7.6.3条规定:当需要在卸料前掺入外加剂时,外加剂掺入后搅拌运输车应快速进行搅拌,搅拌的时间应由试验确定。
7.5.4 采用机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道路应经事先勘察确认通畅,路面应修筑平坦;在坡道或临时支架上运送混凝土,坡道或临时支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接头应铺设平顺,防止因颠簸、振荡造成混凝土离析或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