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高温施工时,露天堆放的粗、细骨料应采取遮阳防晒等措施。必要时,可对粗骨料进行喷雾降温。
10.3.2 高温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析原材料温度、环境温度、混凝土运输方式与时间对混凝土初凝时间、坍落度损失等性能指标的影响,根据环境温度、湿度、风力和采取温控措施的实际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
2 宜在近似现场运输条件、时间和预计混凝土浇筑作业最高气温的天气条件下,通过混凝土试拌、试运输的工况试验,确定适合高温天气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
3 宜降低水泥用量,并可采用矿物掺合料替代部分水泥;宜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
4 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70mm。
10.3.3 混凝土的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搅拌站料斗、储水器、皮带运输机、搅拌楼采取遮阳防晒措施。
2 对原材料进行直接降温时,宜采用对水、粗骨料进行降温的方法。对水直接降温时,可采用冷却装置冷却拌合用水,并应对水管及水箱加设遮阳和隔热设施,也可在水中加碎冰作为拌合用水的一部分。混凝土拌合时掺加的固体冰应确保在搅拌结束前融化,且在拌合用水中应扣除其重量。
3 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不宜超过表10.3.3的规定。
4 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宜大于30℃。出机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5 当需要时,可采取掺加干冰等附加控温措施。
10.3.4 混凝土宜采用白色涂装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输送管应进行遮阳覆盖,并应洒水降温。
10.3.5 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
10.3.6 混凝土浇筑宜在早间或晚间进行,且应连续浇筑。当混凝土水分蒸发较快时,应在施工作业面采取挡风、遮阳、喷雾等措施。
10.3.7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作业面宜采取遮阳措施,并应对模板、钢筋和施工机具采用洒水等降温措施,但浇筑时模板内不得积水。
10.3.8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侧模拆除前宜采用带模湿润养护。
条文说明
10.3 高温施工
10.3.1 高温施工时,原材料温度对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出机温度、入模温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等影响很大,所以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原材料降低温度以满足高温施工的要求。
10.3.2 原材料温度、天气、混凝土运输方式与时间等客观条件对混凝土配合比影响很大。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实际条件下的工况试运行,以保证高温天气条件下混凝土性能指标的稳定性是必要的。同时,根据环境温度、湿度、风力和采取温控措施实际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
水泥的水化热将使混凝土的温度升高,导致混凝土表面水分的蒸发速度加快,从而使混凝土表面干缩裂缝产生的机会增大,因此,应尽可能采用低水泥用量和水化热小的水泥。
高温天气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坍落度不宜过低,以保证混凝土浇筑工作效率。
10.3.3 混凝土高温天气搅拌首先应对机具设备采取遮阳措施;对混凝土搅拌温度进行估算,达不到规定要求温度时,对原材料采取直接降温措施;采取对原材料进行直接降温时,对水、石子进行降温最方便和有效;混凝土加冰拌合时,冰的重量不宜超过拌合用水量(扣除粗细骨料含水)的50%,以便于冰的融化。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计算公式参考了美国ACI305R-99规范,简化了混凝土各类原材料比热容值的影响因素,在现场测量出各原材料的入机温度和每罐使用重量,就可以方便估算出该批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减少了参数,方便现场使用。
10.3.5 混凝土浇筑入模温度较高时,坍落度损失增加,初凝时间缩短,凝结速率增加,影响混凝土浇筑成型,同时混凝土干缩、塑性、温度裂缝产生的危险增加。
我国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2011规定,高温季节施工时,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大于28℃;日本和澳大利亚相关规范规定,夏季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低于35℃;本条明确在高温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仍执行不应高于35℃的规定,与本规范第8.1.2条相一致。
10.3.6 混凝土浇筑应尽可能避开高温时段。同时,应对混凝土可能出现的早期干缩裂缝进行预测,并做好预防措施计划。混凝土水分蒸发速率加大时,产生早期干缩裂缝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当水分蒸发速率较快时,应在施工作业面采取挡风、遮阳、喷雾等措施改善作业面环境条件,有利于预防混凝土可能产生的干缩、塑性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