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1 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C.0.2 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本规范表C.0.1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15取用;当接头面积百分率为100%时,应按本规范表C.0.1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35取用;当接头面积百分率为25%~100%的其他中间值时,修正系数可按内插取值。
C.0.3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根据本规范第C.0.1和 C.0.2条确定后,可按下列规定进行修正。但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1 当带肋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2 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25取用;
3 当施工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4 末端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6取用;
5 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搭接钢筋直径的3倍,且配有箍筋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8取用;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搭接钢筋直径的5倍,且配有箍筋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7取用;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搭接钢筋直径3倍且小于5倍,且配有箍筋时,修正系数可按内插取值;
6 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一、二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5采用;三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05采用。
注:本条中第4和5款情况同时存在时,可仅选其中之一执行。
C.0.4 纵向受压钢筋绑扎搭接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本规范第C.0.1~C 0.3条的规定确定相应数值后,乘以系数0.7取用。在任何情况下,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条文说明
附录C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C.0.1、C.0.2 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的规定,绑扎搭接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钢筋及混凝土的强度经计算确定,并根据搭接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等进行修正。当接头面积百分率为25%~100%的中间值时,修正系数按25%~50%、50%~100%两段分别内插取值。
C.0.3 本条提出了纵向受拉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修正方法以及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对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的带肋钢筋,常用的钢筋机械锚固措施为钢筋贴焊、锚固板端焊、锚固板螺纹连接等形式;如末端机械锚固钢筋按本规范规定折减锚固长度,机械锚固措施的配套材料、钢筋加工及现场施工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及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C.0.4 有些施工工艺,如滑模施工,对混凝土凝固过程中的受力钢筋产生扰动影响,因此,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相应增加。本条给出了确定纵向受压钢筋搭接时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压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