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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发布日期: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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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1 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法,施工过程中应对边坡工程及坡顶建(构)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发现与勘察、设计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及时向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反馈,研究解决措施。
    7.4.2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好地表截排水措施。应采用逆作法施工的边坡,应在上层边坡支护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开挖。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支挡,避免长时间暴露。
    7.4.3 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开挖方案应按不利工况进行边坡稳定和变形验算,当开挖的边坡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增强施工期边坡稳定性。
    7.4.4 当水钻成孔可能诱发边坡和周边环境变形过大等不良影响时,应采用无水成孔法。
     

    条文说明

    7.4 施工

    7.4.1 施工时应加强监测和信息反馈,并作好有关工程应急预案。
    7.4.3 稳定性较差的岩土边坡(较软弱的土边坡,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石边坡,潜在滑坡等)开挖时,不利组合荷载下的不利工况时边坡的稳定和变形控制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避免出现施工事故,必要时应采取施工措施增强施工期的稳定性。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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