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采用锚喷支护的岩质边坡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石侧压力分布可按本规范第9.2.5条的规定确定;
2 锚杆轴向拉力可按下式计算:
Nak=e′ahsxjsyj/cosα (10.2.1)
式中:Nak——锚杆所受轴向拉力(kN);
sxj、syj——锚杆的水平、垂直间距(m);
e′ah——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侧向岩石压力水平分力修正值(kN/m);
α——锚杆倾角(°)。
10.2.2 锚喷支护边坡时,锚杆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8.2.2~8.2.4条的规定。
10.2.3 岩石锚杆总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的相关规定。
10.2.4 采用局部锚杆加固不稳定岩石块体时,锚杆承载力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Kb(Gt-ƒGn-cA)≤∑Nakti+ƒ∑Nakni (10.2.4)
式中:A——滑动面面积(m2);
c——滑移面的黏聚力(kPa);
ƒ——滑动面上的摩擦系数;
Gt、Gn——分别为不稳定块体自重在平行和垂直于滑面方向的分力(kN);
Nakti、Nakni——单根锚杆轴向拉力在抗滑方向和垂直于滑动面方向上的分力(kN);
Kb——锚杆钢筋抗拉安全系数,按本规范第8.2.2条规定取值。
条文说明
10.2 设计计算
10.2.1~10.2.3 锚喷支护边坡的整体稳定性计算,边坡侧压力及分布图形,锚杆总长度以及锚杆计算均按本规范第6章和第7章相关规定执行。本条说明锚喷支护的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计算方法,但顶层锚杆应按本规范第9.2.5条应力分布图形中的顶部梯形分布图进行计算。
10.2.4 本条说明用局部锚杆加固不稳定块体的具体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