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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发布日期: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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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1 边坡整体高度可按同一坡率进行放坡,也可根据边坡岩土的变化情况按不同的坡率放坡。
    14.3.2 位于斜坡上的人工压实填土边坡应验算填土沿斜坡滑动的稳定性。分层填筑前应将斜坡的坡面修成若干台阶,使压实填土与斜坡面紧密接触。
    14.3.3 边坡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坡坡顶、坡面、坡脚和水平台阶应设排水沟,并作好坡脚防护;在坡顶外围应设截水沟;
        2 当边坡表层有积水湿地、地下水渗出或地下水露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外倾排水孔、排水肓沟和排水钻孔。
    14.3.4 对局部不稳定块体应清除,或采用锚杆和其他有效加固措施。
    14.3.5 永久性边坡宜采用锚喷、浆砌片石或格构等构造措施护面。在条件许可时,宜尽量采用格构或其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美化的护面措施。临时性边坡可采用水泥砂浆护面。
     

    条文说明

    14.3 构造设计

    14.3.1~14.3.5 在坡高范围内,不同的岩土层,可采用不同的坡率放坡。边坡坡率设计应注意边坡环境的防护整治,边坡水系应因势利导保持畅通。考虑到边坡的永久性,坡面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土体流失、岩层风化及环境恶化造成边坡稳定性降低。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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