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弯矩作用在截面主平面内的拉弯构件和压弯构件,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N ——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
Mx,My——同一截面处绕截面主轴 x 轴和 y 轴的弯矩(对工字形截面, x 轴为强轴, y 轴为弱轴);
Aen——有效净截面面积,应同时考虑局部屈曲、焊接热影响区以及截面孔洞的影响;
Menx,Meny——对 x 轴和 y 轴的有效净截面模量,应同时考虑局部屈曲、焊接热影响区以及截面孔洞的影响;
γx,γy——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按表6.1.1采用;
f ——铝合金材料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条文说明
8.1 强度
8.1.1 在轴力和弯矩的共同作用下,如按边缘纤维屈服准则,N-M相关曲线应为直线。考虑截面内的塑性发展后,截面强度计算值大于按边缘纤维屈服准则得到的值,即N-M相关曲线呈凸曲线。这时,按线性相关公式计算是偏于安全的。本规范采用塑性发展系数来考虑截面的部分塑性发展,取值与受弯构件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