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249—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3.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31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有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防火保护措施与构造,材料特性,钢结构的温度计算,钢结构耐火验算与防火保护设计,组合结构耐火验算与防火保护设计,防火保护工程的施工与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主编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由同济大学(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防火与防腐分会 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铁路总公司公安局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南京工业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奥雅纳工程顾问(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国强 倪照鹏 李风 楼国彪 刘激扬 殷李革 韩林海 史毅 王宝伟 屈立军 赵金城 蒋首超 施樑 覃文清 张泽江 阚强 张剑 姜宁 杜咏 李亚明 蔡建中 余海群 殷颖智 郝坤超 肖瑾 刘承宗 周荣 主要审查人:陈禄如 沈友弟 周详 宋晓勇 傅玉祥 高建民 王立军 周建龙 吴波 董毓利 范重 杨强跃 侯兆新 陈敖宜 贺明玄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7月31日以第1633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钢结构防火保护设计、施工、验收和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