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约束砖砌体墙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的有关规定计算。
4.2.2 墙体中有水平配筋的约束砖砌体墙的受剪计算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V——墙体剪力设计值(N);
fv——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A——墙体横截面面积,多孔砖取毛截面面积(mm²);
fyh——水平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Ash——层间墙体竖向截面的总水平钢筋面积(mm²),其配筋率不应小于0.07%且不大于0.17%;
ζs——钢筋参与工作系数,可按表4.2.2采用。
表4.2.2 钢筋参与工作系数
注:墙体高宽比指层高与墙长之比,对门窗洞边的小墙段指洞净高与洞侧墙宽之比。
4.2.3 厚240mm约束砖砌体墙的构造柱截面不小于240mm×240mm,或厚190mm约束砖砌体墙的构造柱截面不小于240mm×190mm,其间距不大于4m且基本均匀设置于墙段中部时,其受剪承载力可按下式验算:
式中:Ac——中部构造柱的横截面总面积(mm2);对横墙和内纵墙,Ac>0.15A时,取0.15A;对外纵墙,Ac>0.25A时,取0.25A;
ft——中部构造柱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采用;
Asc——中部构造柱的纵向钢筋截面总面积(mm2);配筋率不应小于0.6%,当大于1.4%时取1.4%;
fyc——构造柱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Ash——层间墙体竖向截面的总水平钢筋面积(mm2),无水平钢筋时取0;
ζc——中部构造柱参与工作系数;居中设一根时取0.5,多于一根时取0.4;
ηc——墙体约束修正系数;一般情况取1.0,构造柱间距不大于3.0m时取1.1。
4.2.4 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ft——芯柱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M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采用;
Ac——芯柱截面总面积(mm2);
fy——芯柱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As——芯柱钢筋截面总面积(mm2);
ζc——芯柱参与工作系数,可按表4.2.4采用。
注:当同时设置芯柱和构造柱时,构造柱截面可作为芯柱截面,构造柱钢筋可作为芯柱钢筋。
表4.2.4 芯柱参与工作系数
注:填孔率指芯柱根数(含构造柱和填实孔洞数量)与孔洞总数之比。
条文说明
4.2 约束砌体静力计算
4.2.1 约束砖砌体墙是按规定要求设置构造柱、圈梁和水平拉结钢筋的砌体墙,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中所指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其在轴心受压荷载作用下的主要工作机理,一是由于构造柱和砌体墙的抗压刚度不同,从而形成内力重分布,构造柱分担了部分墙体上的荷载;二是构造柱与圈梁对砌体墙形成一定约束,可以提高墙体的承载能力。
4.2.2~4.2.4 砖砌体横向配筋的抗剪验算公式是根据试验资料得到的,其中砖砌体墙中钢筋的效应系数随墙段高宽比在0.07~0.15之间变化,水平配筋的适用范围是0.07%~0.17%。
根据试验资料,由于砌块块型的特点,在计算砌块砌体墙的受剪承载力时,一般不显式计入横向水平配筋的有利作用,而是在计算芯柱作用时一并考虑。
当构造柱、芯柱的布置、截面和配筋满足一定要求后,引入中部构造柱、芯柱的参与工作系数及构造柱对墙体的约束修正系数,其中构造柱、芯柱的承载力分别考虑了混凝土和钢筋的抗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