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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发布日期: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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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 砌体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 基础砌体;
        2 砌体中的钢筋网片、拉结筋、配筋砌体构件内受力钢筋;
        3 圈梁、过梁、构造柱、组合砌体墙柱及砌体剪力墙;
        4 其他隐蔽项目。

    7.3.2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2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3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5 砌体工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8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9 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及施工方案;
        10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必须检查的项目及有关文件和记录。

    7.3.3 砌体工程验收时,应对配筋砌体工程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7.3.4 砌体工程验收,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条文说明
     

    7.3 施工验收要点

    7.3.1 本条规定了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应验收的隐蔽项目,其他隐蔽项目包括防潮层、基础验槽等。

    7.3.2 本条是结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编制,为工程必要的验收资料和文件。

    7.3.3 工程验收时,除要进行资料检查外,还要进行外观抽查,方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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