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 石材按其加工后的外形规则程度,可分为料石和毛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料石:
1)细料石:通过细加工,外表规则,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10mm,截面的宽度、高度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长度的1/4。
2)粗料石:规格尺寸同上,但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20mm。
3)毛料石:外形大致方正,一般不加工或仅稍加修整,高度不应小于200mm,叠砌面凹入深度不应大于25mm。
2 毛石:形状不规则,中部厚度不应小于200mm。
A.0.2 石材的强度等级,可用边长为70mm的立方体试块的抗压强度表示。抗压强度取三个试件破坏强度的平均值。试件也可采用表A.0.2所列边长尺寸的立方体,但应对其试验结果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后方可作为石材的强度等级。
表A.0.2 石材强度等级的换算系数
A.0.3 石砌体中的石材应选用无明显风化的天然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