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 各种管材及其配件进场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查。
8.5.2 施工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时,应将基槽底夯实不少于3遍,并应采取快速分段流水作业,迅速完成各分段的全部工序。管道敷设完毕,应及时回填。
8.5.3 敷设管道时,管道应与管基(或支架)密合,管道接口应严密不漏水。金属管道的接口焊缝不得低于Ⅲ级。新、旧管道连接时,应先做好排水设施。当昼夜温差大或在负温度条件下施工时,管道敷设后,宜及时保温。
8.5.4 施工水池、检漏管沟、检漏井和检查井等,必须确保砌体砂浆饱满、混凝土浇捣密实、防水层严密不漏水。穿过池(或井、沟)壁的管道和预埋件,应预先设置,不得打洞。铺设盖板前,应将池(或井、沟)底清理干净。池(或井、沟)壁与基槽间,应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回填夯实,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8.5.5 管道和水池等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应返修或加固,重做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清洗管道用水、水池用水和试验用水,应将其引至排水系统,不得任意排放。
8.5.6 埋地压力管道的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试压应逐段进行,每段长度在场地内不宜超过400m,在场地外空旷地区不得超过1000m。分段试压合格后,两段之间管道连接处的接口,应通水检查,不漏水后方可回填。
2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管基经检查合格,沟槽间填至管顶上方0.50m后(接口处暂不回填),应进行1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非金属管道的管基经检查合格后,应进行2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沟槽回填前,应分段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预先试验;沟槽回填后,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最后试验。对金属管道,应进行1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8.5.7 对城镇和建筑群(小区)的室外埋地压力管道,试验压力应符合表8.5.7规定的数值。
表8.5.7 管道水压的实验压力(MPa)
压力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的方法与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8.5.8 建筑物内埋地压力管道的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60MPa;生活饮用水和生产、消防合用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0倍。
强度试验,应先加压至试验压力,保持恒压1Omin,检查接口、管道和管道附件无破损及无漏水现象时,管道强度试验为合格。
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对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时,宜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加0.1OMPa,金属管道恒压2h不漏水,非金属管道恒压4h不漏水,可认为合格,并记录为保持试验压力所补充的水量。
在严密性的最后试验中,为保持试验压力所补充的水量,不应超过预先试验时各分段补充水量及阀件等渗水量的总和。
工业厂房内埋地压力管道的试验压力,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8.5.9 埋地无压管道(包括检查井、雨水管)的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压试验采用闭水法进行;
2 试验应分段进行,宜以相邻两段检查井间的管段为一分段。对每一分段,均应进行2次严密性试验:沟槽回填前进行预先试验;沟槽回填至管顶上方0.50m以后,再进行复查试验。
8.5.10 室外埋地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的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8.5.11 室内埋地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的水头应为一层楼的高度,并不应超过8m;对室内雨水管道闭水试验的水头,应为注满立管上部雨水斗的水位高度。
按上述试验水头进行闭水试验,经24h不漏水,可认为合格,并记录在试验时间内,为保持试验水头所补充的水量。
复查试验时,为保持试验水头所补充的水量不应超过预先试验的数值。
8.5.12 对水池应按设计水位进行满水试验。其方法与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8.5.13 对埋地管道的沟槽,应分层回填夯实。在管道外缘的上方0.50m范围内应仔细回填,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0,其他部位回填土的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3。
条文说明
8.5 管道和水池的施工
8.5.1 管材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其使用寿命,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是否漏水渗入地基。近些年,由于市场管理不规范,产品鉴定不严格,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流人施工现场,给工程带来危害。为把好质量关,本条规定,对各种管材及其配件进场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5.2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从管道基槽开挖至回填结束,施工时间越长,问题越多。本条规定,施工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时,应采取分段、流水作业,或分段进行基槽开挖、检验和回填。即:完成一段,再施工另一段,以便缩短管道和沟槽的暴露时间,防止雨水和其他水流人基槽内。
8.5.6 对埋地压力管道试压次数的规定:
1 据调查,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如西安地区),大量埋地压力管道安装后,仅进行1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在沟槽回填过程中,对管道基础和管道接口的质量影响不大。进行1次试压,基本上能反映出管道的施工质量。所以,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仍按原规范规定应进行1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如兰州地区),普遍反映,非金属管道进行2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是必要的。因为非金属管道各品种的加工、制作工艺不稳定,施工过程中易损易坏。从工程实例分析,管道接口处的事故发生率较高,接口处易产生环向裂缝,尤其在管基垫层质量较差的情况下,回填土时易造成隐患。管口在回填土后一旦产生裂缝,稍有渗漏,自重湿陷性黄土的湿陷很敏感,极易影响前、后管基下沉,管口拉裂,扩大破坏程度,甚至造成返工。所以,本规范要求做2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而且是在沟槽回填前、后分别进行。
金属管道,因其管材质量相对稳定;大口径管道接口已普遍采用橡胶止水环的柔性材料;小口径管道接口施工质量有所提高;直埋管中管,管材材质好,接口质量严密……从金属管道整体而言,均有一定的抗不均匀沉陷的能力。调查中,普遍认为没有必要做2次试压。所以,本次修订明确指出,金属管道进行1次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8.5.7 从压力管道的功能而言,有两种状况:在建筑物基础内外,基本是防护距离以内,为其建筑物的生产、生活直接服务的附属配水管道。这些管道的管径较小,但数量较多,很繁杂,可归为建筑物内的压力管道;还有的是穿越城镇或建筑群区域内(远离建筑物)的主体输水管道。此类管道虽然不在建筑物防护距离之内,但从管道自身的重要性和管道直接埋地的敷设环境看,对建筑群区域的安全存在不可忽视的威协。这些压力管道在本规范中基本属於构筑物的范畴,是建筑物的室外压力管道。
原规范中规定:埋地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严密性试验的压力值为工作压力加100kPa。这种写法没有区分室内和室外压力管道,较为笼统。在工程实践中,一些单位反映,目前室内、室外压力管道的试压标准较混乱无统一标准遵循。
1998年建设部颁发实施的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下简称“管道规范”)解决了室外压力管道试压问题。该“管道规范”明确规定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在严密性试验中,“管道规范”的要求明显高于原规范,其试验方法与质量检测标准也较高。考虑到湿陷性黄土对防水有特殊要求,所以,室外压力管道的试压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道规范”的要求。
在本次修订中,明确规定了室外埋地压力管道的试验压力值,并强调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方法、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8.5.8 本条对室内管道,包括防护范围内的埋地压力管道进行水压试验,基本上仍按原规范规定,高于一般地区的要求。其中规定室内管道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值,在严密性试验时,沿用原规范规定的工作压力加0.10MPa。测试时间:金属管道仍为2h,非金属管道为4h,并尽量使试验工作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筑物内的工业埋地压力给水管道,因随工艺要求不同,有其不同的要求,所以本条另写,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塑料管品种繁多,又不断更新,国家标准正陆续制定,尚未系列化,所以,本规范对塑料管的试压要求未作规定。在塑料管道工程中,对塑料管的试压要求,只有参照非金属管的要求试压或者按相应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8.5.9 据调查,雨水管道漏水引起的湿陷事故率仅次於污水管。雨水汇集在管道内的时间虽短暂,但量大,来得猛、管道又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如:小区内雨水管距建筑物基础近;有的屋面水落管入地后直埋於柱基附近,再与地下雨水管相接,本身就处于不均匀沉降敏感部位;小区和市政雨水管防渗漏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交通和环境……所以,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提高了对雨水管的施工和试验检验的标准,与污水管同等对待,当作埋地无压管道进行水压试验,同时明确要求采用闭水法试验。
8.5.10 本条将室外埋地无压管道单独规定,采用闭水试验方法,具体实施应按“管道规范”规定,比原规范规定的试验标准有所提高。
8.5.11 本条与8.5.10条相对应,将室内埋地无压管道的水压试验单独规定。至于采用闭水法试验,注水水头,室内雨水管道闭水试验水头的取值都与原规范一致。因合理、适用,则未作修订。
8.5.12 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构筑物施工验收规范》,对水池满水试验的充水水位观测,蒸发量测定,渗水量计算等都有详细规定和严格要求。本次修订,本规范仅将原规范条文改写为对水池应按设计水位进行满水试验。其方法与质量标准应符合《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8.5.13 工程实例说明,埋地管道沟槽回填质量不规范,有的甚至凹陷有隐患。为此,本次修订,明确在0.50m范围内,压实系数按0.90控制,其他部位按0.95控制。基本等同于池(沟)壁与基槽间的标准,保护管道,也便于定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