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其它建筑资料 > 正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发布日期:2018-07-27
    • 浏览次数:1268

    M.0.1 在同一场地同一岩层中的锚杆,试验数不得少于总锚杆的5%,且不应少于6根。
    M.0.2 试验采用分级加载,荷载分级不得少于8级。试验的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锚杆设计荷载的2倍。
    M.0.3 每级荷载施加完毕后,应立即测读位移量。以后每间隔5min测读—次。连续4次测读出的锚杆拔升值均小于0.01mm时,认为在该级荷载的位移已达到稳定状态,可继续施加下—级上拔荷载。
    M.0.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锚杆的上拔试验:
        1. 锚杆拔升值持续增长,且在1h内未出现稳定的迹象;
        2. 新增加的上拔力无法施加,或者施加后无法使上拔力保持稳定;
        3. 锚杆的钢筋已被拔断,或者锚杆锚筋被拔出。
    M.0.5 符合上述终止条件的前一级上拔荷载,即为该锚杆的极限抗拔力。
    M.0.6 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锚杆极限承载力。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验量并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情况确定极限承载力。
    M.0.7 将锚杆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为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Rt)。
    M.0.8 锚杆钻孔时,应利用钻孔取出的岩芯加工成标准试件,在天然湿度条件下进行岩石单轴抗压试验,每根试验锚杆的试样数不得少于3个。
    M.0.9 试验结束后,必须对锚杆试验现场的破坏情况进行详尽的描述和拍摄照片。

    关键词: 结构工程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