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 岩工工程勘察报告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4.3.2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14.3.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 拟建工程概况;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4.3.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岩土利用、整治和改造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建议;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14.3.5 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工程地质柱状图;
3. 工程地质剖面图;
4. 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 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注:当需要时,尚可附综合工程地质图、综合地质柱状图、地下水等水位线图、素描、照片、综合分析图表以及岩土利用、整治和改造方案的有关图表、岩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图表等。
14.3.6 对岩土的利用、整治和改造的建议,宜进行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并提出对设计、施工和现场监测要求的建议。
14.3.7 任务需要时,可提交下列专题报告:
1. 岩土工程测试报告;
2. 岩土工程检验或监测报告;
3. 岩土工程事故调查与分析报告;
4. 岩土利用、整治或改造方案报告;
5. 专门岩土工程问题的技术咨询报告。
14.3.8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4.3.9 对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成果报告内容可适当简化,采用以图表为主,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对甲级岩土工程勘察的成果报告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可对专门性的岩土工程问题提交专门的试验报告、研究报告或监测报告。
条文说明
14.3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14.3.1 原始资料是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编写成果报告的基础,加强原始资料的编录工作是保证成果报告质量的基本条件。这些年来,经常发现有些单位勘探测试工作做得不少,但由于对原始资料的检查、整理、分析、鉴定不够重视,因而不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甚至造成假象,导致分析评价的失误。因此,本条强调,对岩土工程分析所依据的一切原始资料,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鉴定,认定无误后方可利用。
14.3.3、14.3.4 鉴于岩上工程的规模大小各不相同,目的要求、工程特点、自然条件等差别很大,要制订一个统一的适用于每个工程的报告内容和章节名称,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本条只规定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基本内容。
与传统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比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增加了下列内容:
1. 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分析和论证;
2. 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的预测及监控、预防措施的建议。
14.3.7 本条指出,除综合性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外,尚可根据任务要求,提交专题报告。例如:
某工程旁压试验报告(单项测试报告);
某工程验槽报告(单项检验报告);
某工程沉降观测报告(单项监测报告);
某工程倾斜原因及纠倾措施报告<单项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某工程深基开挖的降水与支挡设计(单项岩土工程设计);
某工程场地地震反应分析(单项岩土工程问题咨询);
某工程场地土液化势分析评价(单项岩土工程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