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1 回弹构件的抽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柱、梁、墙、板,抽取构件最小数量应符合表D.0.1的规定,并应均匀分布;
2 不宜抽取截面高度小于300mm的梁和边长小于300mm的柱。
表D.0.1 回弹构件抽取最小数量
D.0.2 每个构件应选取不少于5个测区进行回弹检测及回弹值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对单个构件检测的有关规定。楼板构件的回弹宜在板底进行。
D.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将每个构件5个测区中的最小测区平均回弹值进行排序,并在其最小的3个测区各钻取1个芯样。芯样应采用带水冷却装置的薄壁空心钻钻取,其直径宜为100mm,且不宜小于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
D.0.4 芯样试件的端部宜采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也可采用硫黄胶泥修补。加工后芯样试件的尺寸偏差与外观质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实测值不应小于0.95,也不应大于1.05;
2 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mm;
3 芯样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不应大于0.1mm;
4 芯样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应大于1°;
5 芯样不应有裂缝、缺陷及钢筋等其他杂物。
D.0.5 芯样试件尺寸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游标卡尺在芯样试件中部互相垂直的两个位置测量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芯样试件的直径,精确至0.1mm;
2 应采用钢板尺测量芯样试件的高度,精确至1mm;
3 垂直度应采用游标量角器测量芯样试件两个端线与轴线的夹角,精确至0.1°;
4 平整度应采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试件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钢板尺与芯样试件端面之间的缝隙;也可采用其他专用设备测量。
D.0.6 芯样试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中圆柱体试件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D.0.7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构件,当符合下列规定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可判为合格:
1 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8%;
2 三个芯样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80%。
条文说明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D.0.1 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结构构件实体检验时,先确定回弹试件,并根据回弹结果选择钻芯构件。本条规定了回弹检测构件选取的原则和数量。
选取回弹试件时,先确定柱、梁、墙、楼板的总数量(每间楼板按一个构件计),再根据总数量按表D.0.1确定抽样数量。
对于尺寸较小的构件,钻芯的难度较大,且对构件有一定的损伤,故一般不进行取芯检验。
D.0.2 本条引用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规定了单个构件测区布置、回弹值检测及计算的要求,其中对非水平方向检测的回弹值、混凝土浇筑表面或底面的回弹值应按JGJ/T 23进行修正。回弹测区的布置,还应综合考虑后续取芯对结构安全及取芯操作的影响,避开不宜或无法钻取芯样的部位。
考虑到回弹检测时,混凝土的龄期较短,故不考虑碳化对检测的影响。
回弹仪的技术要求、检定和保养等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的有关规定。
D.0.3 在确定取芯位置时,对每个构件5个测区中的最小测区平均回弹值进行排序,排序中的3个最小值对应的测区即为取芯位置,每个测区各钻取一个芯样。当测区位于钢筋较密的部位时,可采用直径为70mm的芯样。
D.0.4、D.0.5 对芯样试件的尺寸偏差与加工提出相应要求,是为了减小试验结果的误差和标准差。芯样试件端面的修补是为了减少对试验结果的不利影响。修补材料的强度应略高于芯样试件的强度,补平层的厚度不宜大于1.5mm,应尽量的薄。
D.0.7 根据编制组开展的试验研究,并参考国外标准,规定了实体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要求。规范编制组分别在北京、新疆、海南、哈尔滨、昆明、舟山等地区的十余项工程中进行了回弹-取芯法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表明本附录方法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较好的反映混凝土的实际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