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本方法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梁、柱、墙等构件的加固,但本规范仅对受弯构件的加固作出规定。本方法不适用于素混凝土构件,包括纵向受拉钢筋一侧配筋率小于0.2%的构件加固。
13.1.2 采用本方法时,原结构、构件按现场检测结果推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级,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1.5MPa。
13.1.3 采用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将网片设计成仅承受拉应力作用,并能与混凝土变形协调、共同受力。
13.1.4 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面层应采用下列构造方式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加固:
1 梁和柱,应采用三面或四面围套的面层构造(图13.1.4a和b);
2 板和墙,宜采用对称的双面外加层构造(图13.1.4d)。当采用单面的面层构造(图13.1.4c)时,应加强面层与原构件的锚固与拉结。
13.1.5 钢丝绳网片安装时,应施加预张紧力;预张紧应力大小取0.3ƒrw,允许偏差为±10%,ƒrw为钢丝绳抗拉强度设计值。施加预张紧力的工序及其施力值应标注在设计、施工图上,不得疏漏,以确保其安装后能立即与原结构共同工作。
13.1.6 采用本方法加固的混凝土结构,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处于特殊环境下(如介质腐蚀、高温、高湿、放射等)的混凝土结构,其加固除应采用耐环境因素作用的聚合物配制砂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图13.1.4 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面层构造示意图
1—固定板;2—钢丝绳网片;3—原钢筋;4—聚合物砂浆面层;5—胶粘型锚栓
13.1.7 采用本方法加固时,应采取措施卸除或大部分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
13.1.8 当被加固结构、构件的表面有防火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的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要求,对钢丝绳网片-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外加层进行防护。
条文说明
13.1 设计规定
13.1.1 本条规定了预张紧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法的适用范围。但本规范仅对受弯构件使用这种方法作出规定,而未涉及其他受力种类的构件。这是因为这种加固方法在我国应用时间还不长,现有试验数据的积累,只有这种构件较为充分,可以用于制定标准,至于其他受力种类的构件还有待于继续做工作。
13.1.2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低于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最低强度等级的情况。如果原结构混凝土强度过低,它与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的粘结强度也必然很低。此时,极易发生呈脆性的剪切破坏或剥离破坏。故本条规定了被加固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的最低等级,以及这种砂浆与混凝土表面粘结应达到的最小正拉粘结强度。
13.1.3 以预张紧的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的承重构件最忌在复杂的应力状态下工作,故本条强调了应将钢丝绳网片的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轴向拉应力作用。
13.1.4 规范修订组和湖南大学等单位所做的构件试验均表明:对梁和柱只有在采取三面或四面围套外加层的情况下,才能保证混凝土与聚合物砂浆面层之间具有足够的粘结力,而不致发生粘结破坏。因此,作出了本条规定,以提示设计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13.1.5 工程实践经验和验证性试验均表明,钢丝绳网片安装时,若不施加足够的预张紧力,就会大大削弱网片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的能力。在多数情况下,可使这种加固方法新增的承载力降低20%。因此,作出了必须施加预张紧力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和厦门的试验数据,给出了应施加的预张紧力的大小,供设计、施工使用。
13.1.6 本条规定了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是根据砂浆、混凝土和常温固化聚合物的性能综合确定的。对于特殊环境(如腐蚀介质环境、高温环境等)下的混凝土结构,其加固不仅应采用耐环境因素作用的聚合物配制砂浆;而且还应要求供应厂商出具符合专门标准合格指标的验证证书,严禁按厂家所谓的“技术手册”采用,以免枉自承担违反标准规范导致工程出安全问题的终身责任。与此同时还应考虑被加固结构的原构件混凝土以及聚合物砂浆中的水泥和砂等成分是否能承受特殊环境介质的作用。
13.1.7 采用粘结钢丝绳网片加固时,应采取措施卸除结构上的活荷载。其目的是减少二次受力的影响,也就是降低钢丝绳网片的滞后应变,使得加固后的钢丝绳网片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3.1.8 尽管不少厂商,特别是外国厂家的代理商在推销其聚合物砂浆的产品时,总要强调它具有很好的防火性能,但无法否认的是,其砂浆中所掺的聚合物和合成纤维,几乎都是可燃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砂浆不燃烧,它也会在高温中失效。故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的耐火等级和耐火极限要求进行检验与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