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注胶;7—胶缝;8—底座 C.4 试件制备 C.4.1 钢筋、螺杆和钢套筒,应经除锈、除油污;套筒内壁尚应无毛刺;粘结前,钢筋、螺杆和套筒应用工业丙酮清洗一遍。 C.4.2 钢筋的直径以及套筒的内径和深度,应用量具测量,精确到0.05mm。 C.4.3 粘结时,胶粘剂的配合比、粘结工艺要求以及养护时间均应按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确定。 C.5 试验条件 C.5.1 试件应在胶粘剂养护到期时立即进行试验。当因故需推迟试验日期时,应征得有关方面一致同意,且不得超过1d。 C.5.2 试验应在室温为(23±2)℃的环境中进行。仲裁性试验或对环境湿度敏感的胶粘剂,其相对湿度尚应控制为45%~55%。 C.5.3 对温度、湿度有要求的试验,其试件在测试前的调控时间不应少于24h。 C.6 试验步骤 C.6.1 试验时应将试件(图C.6.1)对称地夹持在夹具中;夹持长度不应少于50mm。 图C.6.1 试件安装钢螺杆 1—长度为150mm的钢筋或螺杆;2—砂浆缝;3—将底座换为钢螺杆;
4—M24标准螺纹;5—退刀槽;6—可重复使用的Cr40螺杆 C.6.2 开动试验机,以连续、均匀的速率加荷;自试样加荷至破坏的时间应控制为1min~3min。 C.6.3 试样破坏时,应记录其最大荷载值,并记录粘结的破坏形式(如内聚破坏、粘附破坏等)。 C.7 试验结果 C.7.1 胶粘剂的粘结抗剪强度ƒvu,应按下式计算:
ƒvu=P/0.8πDl (C.7.1)
式中:P——拉伸的破坏荷载(N); D——钢套筒的内径(mm); l——粘结面长度(mm)。 注:当试件为螺杆拉断破坏时,应视为该试件粘结抗剪强度达到合格标准。 C.7.2 试验结果的计算应取三位有效数字。 C.7.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粘结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批号; 2 抽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3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4 试件的编号及其剪切面的尺寸; 5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6 仪器设备的型号、量程和检定日期; 7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8 试件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9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10 试验人员、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 条文说明附录C 锚固用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测定法之一钢套筒法 本方法为测定锚固型快固胶粘结拉伸抗剪强度的专用测定方法之一,而且应与GB/T 7124配套执行,其检验结果亦为有效。因此,这是为了解决这类粘结材料粘结能力评定有困难才制定的。 本方法最早由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提出,曾先后在植筋和锚栓胶粘剂的安全性统一检测过程中进行了近5年的试用。其试用情况表明,能较好地反映这类胶粘剂在特定条件下的粘结性能。特别是在20余种国产和进口胶粘剂的统一检测中,积累了大量数据,因而能用以确定本方法检验结果的合格指标。这也就使得本规范在制定快固胶性能指标时,有了可靠的基础。故决定纳入本规范供结构加固的选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