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 仪器设备校正
分析天平、烘箱温控系统均应按国家计量部门的检定规程定期检定,不得使用已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
G.3.2 烘干硅胶
将两个干燥器所需的硅胶量,置于200℃烘箱中烘烤约8h,至完全蓝变色后取出,分成两份放入干燥器待用。
G.3.3 烘干称量盒(瓶)
在约105℃的烘箱中,置入所需数量的空称量盒(瓶),揭开盖子烘至恒重,记录其质量,精确至0.001g,然后放进干燥器待用。
注:恒重以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002g为准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