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1 制作试样要求
1 应根据该胶粘剂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按配制30g胶粘剂分别计算并称取每一组分的用量。经核对无误后,倒入调胶器皿中混合均匀。
2 应用两个称量盒(瓶)从混合均匀的胶液中,各称取一份试样,每份约1g,分别记其净质量为m01和m02,称量应准确至0.001g。
3 应将两份试样同时置于40 ℃的环境中固化24h。
4 应将已固化的两份试样移入已调节好温度的烘箱中,在105℃±2℃条件下,烘烤180min±5min。
5 取出两份试样,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6 分别称量两份试样,记其净质量为m11和m12,称量应精确至0.001g。
注:净质量指已扣除称量盒(瓶)质量的胶粘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