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主控项目
4.10.1 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加固用的水泥基灌浆料进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和复验:
1 应检查灌浆料品种、型号、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真实性;
2 应按表4.10.1规定的检验项目与合格指标,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并见证取样复验其浆体流动度、抗压强度及其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等3个项目。若产品出厂报告中有漏检项目,也应在复验中予以补检;
3 若怀疑产品包装中净重不足,尚应抽样复验。复验测定的净重不应少于产品合格证标示值的99%。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规定(本规定附录D)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表4.10.1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安全性能及重要工艺性能要求
注:表中各项目的性能检验,应以产品规定的最大用水量制作试样。
4.10.2 当不同标准给出的检验项目和性能指标有差别时,对建筑结构加固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若水泥基灌浆料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表4.10.1的要求,应改用环氧改性水泥基灌浆料,并重新按本表的要求进行检验。
(Ⅱ)一般项目
4.10.3 配制灌浆料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1次。
检验方法:送独立检测机构化验。
条文说明
4.10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
主控项目
4.10.1、4.10.2 水泥基灌浆料过去主要用于地脚螺栓的固定、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二次灌浆。近几年来,由于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加固法在钢筋密集部位浇筑混凝土较为费工,因而有些施工单位开始以水泥基灌浆料替代普通混凝土用于增大截面工程上。这一做法虽然取得一定效果,但随着水泥基灌浆料用量日益增多,鱼龙混杂的灌浆料质量所造成的工程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令人担忧。为此,本规范将水泥基灌浆料划分为两类:一是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另一是一般水泥基灌浆料。其区别在于后者仅可用于非承重结构的用途。基于以上情况,本规范制定了结构加固用灌浆料的安全性能和工艺性能标准(表4. 10.1)。表中各项指标和要求,系在编制组成员单位试用不同品牌灌浆料取得的有关数据基础上,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和指南的相应要求制定的。试点工程经验表明:采用符合表4. 10.1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灌浆料与细石混凝土配成的混合料,较为适应混凝土增大截面加固工程的使用要求,亦即能显著减小单独使用灌浆料容易出现的裂缝问题。另外,本规范编制组也注意到目前关于灌浆料的国标、行标有好几个,且规定多从其编制组所在行业的用途出发,但又随意扩大其适用范围,以致造成了不少混乱;然而这些管理上的问题也不是短期内所能解决的。因比,本规范作出了对建筑结构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这样,至少能保证建筑工程领域中使用灌浆料的安全。
4.10.3 参见本规范4.1.5条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