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7.1 试件层间剪切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N.7.1)
式中:fs——层间剪切强度,MPa;
Pb——试件破坏时的最大载荷,N;
b——试件宽度,mm;
h——试件厚度,mm。
N.7.2 试件破坏形式及正常性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的破坏典型形式(图N.7.2):
1)层间剪切破坏(图N.7.2a);
2)弯曲破坏:或呈上边缘纤维压皱,或呈下边缘纤维拉断(图N.7.2b);
3)非弹性变形破坏(图N.7.2c)。
2 破坏正常性判别及处理:
1)当发生图N.7.2a形式的破坏时,属层间剪切正常破坏;当发生图N.7.2b或c的破坏时,属非层间剪切的不正常破坏。
(a)层间剪切破环
弯曲受压破坏 弯曲受拉破坏
(b)弯曲破坏
(c)非弹性变形破坏
图N.7.2 试件的破坏形式
2)当一组试件中仅有一根破坏不正常时,可重做试验,但试件数量应加倍。若重做试验全数破坏正常,仍可认为该组试验结果可以使用;若仍有试件破坏不正常,则应认为该种纤维与所配套的胶粘剂在适配性上不良,并应重新对胶粘剂进行改性,或改用其他型号胶粘剂配套。
N.7.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纤维材料及其胶粘剂的来源、品种、型号和批号;
2 取样规则及抽样数量;
3 试件制备方法及养护条件;
4 试件的编号和尺寸;
5 试验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6 试验设备的型号、量程及检定日期;
7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8 试样的破坏荷载及破坏形式;
9 试验结果的整理和计算;
10 取样、试验、校核人员及试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