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1 界面剂粘结面剪切强度ƒvu,应按下式计算:
(S.6.1)
计算结果应取3位有效数字。
式中:Pv——压缩剪切施加的最大荷载值(破坏荷载值),N;
Av——粘合面面积(剪切面面积),mm2。
S.6.2 试件的破坏形式及其正常性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破坏形式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混凝土内聚破坏——破坏发生在混凝土内部;
2)粘附破坏——破坏发生在涂刷界面胶粘剂的原剪断面上;
3)混合破坏。
2 破坏形式正常性判别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内聚破坏,或混凝土内聚破坏面积占粘合面积85%以上的混合破坏,均可判为正常破坏;
2)粘附破坏,或混凝土内聚破坏面积少于85%的混合破坏,均应判为不正常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