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其它建筑资料 > 正文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发布日期:2018-08-02
    • 浏览次数:701
    U.3.1 粘贴、喷抹质量检验的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粱、柱类构件以同规格、同型号的构件为一检验批。每批构件随机抽取的受检构件应按该批构件总数的10%确定,但不得少于3根;以每根受检构件为一检验组;每组3个检验点。
        2 板、墙类构件应以同种类、同规格的构件为一检验批,每批按实际粘贴、喷抹的加固材料表面积(不论粘贴的层数)均匀划分为若干区,每区100mm2(不足100m2,按100mm2计),且每一楼层不得少于1区;以每区为一检验组,每组3个检验点。
        3 现场检验的布点应在粘结材料(胶粘剂或聚合物砂浆等)固化已达到可以进入下一工序之日进行。若因故需推迟布点日期,不得超过3d。
        4 布点时,应由独立检验单位的技术人员在每一检验点处,粘贴钢标准块以构成检验用的试件。钢标准块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且有一块应粘贴在加固构件的端部。
    U.3.2 适配性检验
        1 应由独立检验机构会同有关单位,在12℃和35℃的气温(自然或人工环境均可)中各制备3个试样,并分别进行检验;
        2 应以安装在钢架上的3块预制混凝土板为基材,在两种气温中,每块板分别仰贴一条尺寸为0.25m×2.1m、由4层纤维织物粘合而成的试样;
        3 应以每一试样为一检验组,每组5个检验点。每一检验点粘贴钢标准块后即构成一个试件。
    关键词: 结构工程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