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2 现场破坏性检验的抽样,应选择易修复和易补种的位置,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若锚固件为植筋,且种植的数量不超过100件时,可仅取3件进行检验。仲裁性检验的取样数量应加倍。
W.2.3 现场非破损检验的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栓锚固质量的非破损检验:
1)对重要结构构件,应在检查该检验批锚栓外观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按表W.2.3规定的抽样数量,对该检验批的锚栓进行随机抽样。 表W.2.3 重要结构构件锚栓锚固质量非破损检验抽样表

2)对一般结构构件,可按重要结构构件抽样量的50%,且不少于5件进行随机抽样。
2 植筋锚固质量的非破损检验:
1)对重要结构构件,应按其检验批植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随机抽样。
2)对一般结构构件,应按1%,且不少于3件进行随机抽样。
W.2.4 当不同行业标准的抽样规则与本规范不一致时,对承重结构加固工程的锚固质量检验,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W.2.5 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应在胶粘剂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但不得超过7d进行。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还不得超过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