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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发布日期: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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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主控项目 7.2.1 原结构构件经清理后,应按设计的规定,凿除绕丝、焊接部位的混凝土保护层。凿除后,应清除已松动的骨料和粉尘,并錾去其尖锐、凸出部位,但应保持其粗糙状态。凿除保护层露出的钢筋程度以能进行焊接作业为度;对方形截面构件,尚应凿除其四周棱角并进行圆化加工;圆化半径不宜小于40mm,且不应小于25mm。然后将绕丝部位的混凝土表面用清洁压力水冲洗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圆弧量规检查。
    7.2.2 原构件表面凿毛后,应按设计的规定涂刷结构界面胶(剂)。结构界面胶(剂)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9.2条的规定。界面胶(剂)的涂刷工艺和涂刷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7.2.3 涂刷结构界面胶(剂)前,应对原构件表面处理质量进行复查,不得有松动的骨料、浮灰、粉尘和未清除干净的污染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擦拭、尖头小槌敲探,并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说明 7.2 界面处理
    7.2.1 对绕丝的受力性能和绕丝工艺要求而言,25mm的圆化半径乃是最低的要求。若原构件的保护层较厚,可考虑采用30mm~40mm的圆化半径,以提高其约束的效果。
    7.2.2、7.2.3 分别参见本规范第5.2.2条和第5.2.4条的条文说明。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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