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主控项目
8.4.1 预应力拉杆锚固后,其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设计规定的检验值之间相对偏差不应超过±5%。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抽查不少于1%,且不少于3根。
检验方法:检查见证张拉记录及预应力拉杆应力检测记录。
8.4.2 当采用钢丝束作为预应力筋时,其钢丝断裂、滑丝的数量不应超过每束一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Ⅱ)一般项目
8.4.3 预应力筋锚固后多余的外露部分应用机械方法切除,但其剩余的外露长度宜为25mm。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测量。
条文说明
8.4 施工质量检验
8.4.1 预应力拉杆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对于水平拉杆来说,一般均可用应力测定仪器测得。对于下撑式拉杆,若按常规检测有困难,可在其水平段进行检测。因为在这个部位较易进行作业,且所测得的应力也较准确,但可能需用应变仪进行测定。
8.4.2、8.4.3 参阅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相应条文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