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W确定。
检验方法:监理人员应在场监督,并检查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19.4.2 对现场拉拔检验不合格的植筋工程,若现场考察认为与胶粘剂质量有关且业主单位要求追究责任时,应委托当地独立检测机构对胶粘剂安全性能进行系统的试验室检验与评定。其检验项目及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项目的试件数量应按常规检验加倍。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和本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条文说明
19.4 施工质量检验19.4.1 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有关条文的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9.4.2 这类问题一般应以大样本进行检验。就建筑结构而言,至少应取30个试件,才能勉强被视为大样本。为此,若有条件尚可酌情增加试件数量。
另外,应指出的是:若怀疑施工单位使用了劣质胶粘剂,例如使用乙二胺等为主成分的固化剂,尚应取样进行化学分析。一般情况下,宜在使用剩余的乙组分(固化剂)包装中取样,较为容易得到化验结果;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取已固化的样品进行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