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灰土挤密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应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
8.4.2 施工人员应及时抽样检查孔内填料的夯实质量,检查数量应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对重要工程尚应分层取样测定挤密土及孔内填料的湿陷性及压缩性。
8.4.3 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进行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检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4.4 在湿陷性土地区,对特别重要的项目尚应进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
条文说明
8.4 质量检验
8.4.1 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的质量控制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过程可有效控制成孔深度、直径,分层填料数量和夯击情况等。对每根灰土挤密桩和桩间土挤密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应采取补救措施。
8.4.2 对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孔内填料的质量检验尤其重要。对于湿陷性黄土不仅要检测密实度,还应对处理范围内的湿陷性消除情况进行检测,且应保证检测的数量。对预钻孔挤密地基,尚需重点检测桩体直径。
8.4.4 对于乙类以上的建筑物,在现场进行载荷试验或原位测试非常必要,且需在处理深度范围内取样测定挤密土体及孔内填料的湿陷性及压缩性,保证湿陷性消除且密实度达到要求。对特别重要的项目,还应进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以确保工程质量。用探井的方式取原状土样能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检测的有效性。
9.1.1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深度不超过10m,在地下水位以上为黏性土、粉土、粉细砂、素填土、杂填土等适合成桩并能挤密的地基。
9.1.2 夯实水泥土桩可采用沉管、冲击等挤土成孔法施工,也可采用洛阳铲、螺旋钻等非挤土成孔法施工。
9.1.3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设计前,可根据工程经验,选择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和水泥土配合比,并可初步确定夯实水泥土材料的抗压强度设计值。缺乏经验时,应预先进行配合比试验。
条文说明
9.1 一般规定
9.1.1 根据桩的受力情况,桩体最大应力在桩顶下3倍~5倍桩径范围内,此处以下应力变小。桩的最小长度不宜太短,桩长不宜小于2.5m。夯实水泥土桩的强度高于散体材料桩,低于刚性桩,当桩体过长时,其技术经济指标不佳,故推荐桩长在10m以内,且桩端要进入相对硬土层。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主要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地基土的处理。如果遇到浅层土有少量滞水、但可疏干的情况,对孔底进行处理后,也可采用该工艺。
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应经过现场试验,评价是否消除湿陷性,以便设定合理参数。夯实水泥土桩成桩对桩间土有一定挤密效果,但不明显,桩体起到置换作用。因此,处理湿陷性黄土时宜采用挤土成孔工艺或加大置换率。
9.1.2 为避免人工成孔造成的孔径大小不均、上大下小、垂直度保证率低、场地混乱、不安全、劳动强度大等问题,应尽可能采用螺旋钻等机械成孔,使桩的施工机械化、现代化、标准化。
9.1.3 水泥土桩桩体强度与加固时所用的水泥品种、标号、掺量,被加固土性质,以及养护龄期等因素有关。不同的施工工艺可以得到不同的桩体密实度,从而影响桩体强度,夯实水泥土桩桩体强度可达到3MPa~5MPa,特殊的土层中,桩体强度可达到3MPa~6MPa,工程中可结合实践经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