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轴压比小于0.3的柱式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和柱式钢构件宜按双线性力-变形关系(图7.3.1)和本规范附录G.2、G.3规定的弯矩-曲率分析方法确定。
图7.3.1 柱式钢管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断面的弯矩转角关系
Y-截面屈服点;A-极限变形点;1、2、3-分别对应构件的性能等级1、2、3;
My-构件屈服弯矩;Mu-构件截面极限弯矩;θy-构件塑性铰区屈服转角;
θu-构件塑性铰区极限转角;α-构件性能等级系数
7.3.2 钢管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的性能等级可按构件转角或塑性铰区转角划分,其界限值可按公式(7.2.3-1和7.2.3-2)确定,α可按表7.3.2取值。
表7.3.2 柱式钢管混凝土构件和柱式钢构件的性能等级系数
条文说明
7.3 钢管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
7.3.1 钢管混凝土构件的抗力及变形性能的计算,应考虑钢管的材料非线性特性或局部压屈、填充混凝土的非线性特性等影响。本规范介绍的方法使用范围为轴压比小于0.3的情况。在超过此标准的高压轴向力作用时其变形性能应另行研究。
与圆形截面的构件相比,矩形截面构件的局部压屈抵抗能力较弱,其变形性能较差。矩形截面的变形性能因试验数据有限,一般情况下难以定量计算,需要另外进行详细研究。
7.3.2 采用与钢筋和钢骨混凝土类似的方式对钢管混凝土与钢构件进行性能等级划分。一般情况下,认为钢管混凝土与钢构件的抗震性能优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因而,其α在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基础上适当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