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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发布日期: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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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1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并宜布置在车间的一隅。当对车间环境仍有明显影响时,则应采取隔声等控制措施。
    4.5.2振动强烈的设备不宜设置在楼板或平台上。
    4.5.3设备布置时,应预留配套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空间。


    条文说明

    4.5车间布置
    4.5.1本条规定的目的一是为了降低车间某些区域的噪声,二是为了便于控制噪声传播,如对高噪声设备整体安装隔声罩或设置隔声屏障等。也可根据情况为值班人员设置隔声间。
    4.5.2振动强烈的设备一般噪声辐射强且容易导致固体传声。当设计多层厂房时,这类设备宜布置于底层或开有生产工艺孔洞的地下室内。如工艺要求必须设置在楼板或平台上,则应采取隔振措施,同时应考虑隔振措施的附加载荷,平台是指厂房内因工艺需要设置的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的易于引起固体传声的平面设施。
    4.5.3本条规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设计中已采取控制措施,配用的噪声控制设备自然应留有必要的空间;二是设计中虽然没有采取控制措施,但预计将来有可能要增加噪声控制设施的,也应预留必要的空间。在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工程中,常常出现由于强噪声源周围空间所限而无法进行噪声控制的实例。噪声控制设施的维修,往往为人所忽视。许多大型噪声控制设施,维修时需要拆卸放置到附近的空位上操作,因此也必须留有空间。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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