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本章适用于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等砌体工程。
7.1.2 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裂纹和无明显风化剥落;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石材的放射性应经检验,其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
7.1.3 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7.1.4 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坐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坐浆砌筑。
7.1.5 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7.1.6 毛石砌筑时,对石块间存在较大的缝隙,应先向缝内填灌砂浆并捣实,然后再用小石块嵌填,不得先填小石块后填灌砂浆,石块间不得出现无砂浆相互接触现象。
7.1.7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按分层高度砌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砌3皮~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将顶层石块砌平;
2 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7.1.8 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筑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7.1.9 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砌体灰缝厚度应均匀,灰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毛石砌体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mm;
2 毛料石和粗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
3 细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5mm。
7.1.10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1.11 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度宜为300mm。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7.1.12 在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4皮~6皮砖用2皮~3皮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实砂浆。
7.1.13 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4皮~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与横墙(或纵墙)相接。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2 对砌体所用石材的质量作出规定,以满足砌体的强度,耐久性及美观的要求。为了避免石材放射性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人体造成的伤害,增加了对石材放射性进行检验的要求。
7.1.4 为使毛石基础和料石基础与地基或基础垫层结合紧密,保证传力均匀和石块平稳,故要求砌筑毛石基础时的第一皮石块应坐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时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坐浆砌筑。
7.1.5 毛石砌体中一些重要受力部位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是为了加强该部位砌体的整体性。同时,为使砌体传力均匀及搁置的梁、楼板(或屋面板)平稳牢固,要求在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顶面,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7.1.6 石砌体砌筑时砂浆是否饱满,是影响砌体整体性和砌体强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毛石形状不规则,棱角多,砌筑时容易形成空隙,为了保证砌筑质量,施工中应特别注意防止石块间无浆直接接触或有空隙的现象。
7.1.7 规定砌筑毛石挡土墙时,由于毛石大小和形状各异,因此应每砌3皮~4皮石块作为一个分层高度,并通过对顶层石块的砌平,即大致平整(为避免理解不准确,用“砌平”替代原规范的“找平”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砌筑中的偏差,以保证工程质量。
7.1.8 从挡土墙的整体性和稳定性考虑,对料石挡土墙,当设计未作具体要求时,从经济出发,中间部分可填砌毛石,但应使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小于200mm,以保证其整体性。
7.1.9 石砌体的灰缝厚度按本条规定进行控制,经多年实践是可行的,既便于施工操作,又能满足砌体强度和稳定性要求。本次规范修订中,增加的毛石砌体外露面的灰缝厚度规定,系根据原规范对毛石挡土墙的相应规定确定的。
7.1.10 为了防止地面水渗入而造成挡土墙基础沉陷,或墙体受附加水压作用产生破坏或倒塌,因此要求挡土墙设置泄水孔,同时给出了泄水孔的疏水层的要求。
7.1.11 挡土墙内侧回填土的质量是保证挡土墙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挡土墙顶部坡面便于排水,不会导致挡土墙内侧土含水量和墙的侧向土压力明显变化,以确保挡土墙的安全。
7.1.12 据本条规定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是为了确保砌体的整体性。每隔4皮~6皮砖用2皮~3皮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这样既可保证拉结良好,又便于砌筑。
7.1.13 据调查,一些地区有时为了就地取材和适应建筑要求,而采用砖和毛石两种材料分别砌筑纵墙和横墙。为了加强墙体的整体性和便于施工,故参照砖墙的留槎规定和本规范7.1.12条对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的连接要求,作出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