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表9.3.1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9.3.3 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 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5 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mm~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条文说明
9.3 一般项目
9.3.1 本次规范修订中,通过工程调查将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的允许偏差由原规范的±5mm增加为±10mm。
9.3.2 填充墙体的砂浆饱满度虽不会涉及结构的重大安全,但会对墙体的使用功能产生影响,应予规定。砂浆饱满度的具体规定是参照本规范第5章、第6章的规定确定的。
9.3.4 错缝搭砌及竖向通缝长度的限制足增强砌体整体性的需要。
9.3.5 蒸压加气混凝上砌块尺寸比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大,故当其采用普通砌筑砂浆时。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的规定要稍大一些。灰缝过厚和过宽,不仅浪费砌筑砂浆。而且砌体灰缝的收缩也将加大,不利于砌体裂缝的控制。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彻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进行薄灰砌筑法施工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可以大大减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