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混凝土的强度指标应按表3.3.1-1、表3.3.1-2的规定采用。
表3.3.1-1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²)
表3.3.1-2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N/mm²)
3.3.2 混凝土弹性模量Ec应按表3.3.2的规定采用。
表3.3.2 混凝土弹性模量(N/mm²)
3.3.3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混凝土最大骨料直径宜小于型钢外侧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1/3,且不宜大于25mm。
条文说明
3.3 混凝土
3.3.1~3.3.2 为了充分发挥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型钢的作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过低,本规程规定了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30 。对于 C70~C80 高强度混凝土,考虑到目前对强度在 C70 以上的混凝土的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性能研究不够,因此,如通过试验研究,有可靠依据时,可采用 C70~C80 。
3.3.3 为便于混凝土的浇筑,需对混凝土最大骨料直径加以限制。
4.1.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分为全部结构构件采用型钢混凝土的结构和部分结构构件采用型钢混凝土的结构。此两类结构宜用于框架结构、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底部大空间剪力墙结构、框架一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等结构体系。但对各类结构体系的框架柱,当房屋的设防烈度为9度,且抗震等级为一级时,框架柱的全部结构构件应采用型钢混凝土结构。
4.1.2 型钢混凝土框架柱的型钢,宜采用实腹式宽翼缘的H形轧制型钢和各种截面型式的焊接型钢;非地震区或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的多、高层建筑,可采用带斜腹杆的格构式焊接型钢(图4.1.2)。
表4.1.2 型钢混凝土柱的型钢截面配筋形式
4.1.3 型钢混凝土框架梁中的型钢,宜采用充满型实腹型钢。充满型实腹型钢的一侧翼缘宜位于受压区,另一侧翼缘位于受拉区(图4.1.3);当梁截面高度较高时,可采用桁架式型钢混凝土梁。
表4.1.3 型钢混凝土梁的型钢截面配筋形式
4.1.4 型钢混凝土剪力墙,宜在剪力墙的边缘构件中配置实腹型钢;当受力需要增强剪力墙抗侧力时,也可在剪力墙腹板内加设斜向钢支撑。
条文说明
4.1 结构类型
4.1.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结构性能,基本上是属于钢筋混凝土结构范畴,在多、高层建筑中可以全部结构构件采用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也可某几层或框支层或某局部部位采用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目前,国内高层建筑工程中,都是有针对性的在需要发挥型钢混凝土承载力大、延性好、刚度大的特点的部位采用,如在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层采用型钢混凝土框架柱;在跨度较大的框架结构中采用型钢混凝土梁;根据受力要求,在一般剪力墙和筒体剪力墙中采用型钢混凝土剪力墙。
在多、高层建筑的各种体系中,型钢混凝土结构构件可以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组合,也可与钢结构构件组合,不同结构发挥其各自特点。在型钢混凝土结构设计中主要是处理好不同结构材料的连接节点,以及沿高度改变结构类型带来的承载力和刚度的突变。
对房屋的下半部分采用型钢混凝土,上半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的框架柱,由日本的阪神地震震害表明,凡是刚度和强度突变处容易发生破坏,因此,在设计中应重视过渡层的构造。本规程对设防烈度为 9 度,又是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规定沿高度框架柱的全部结构构件应采用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4.1.2 试验表明,配置实腹式型钢的型钢混凝土柱具有良好的变形性能和耗能能力,适用于地震区采用。而配置空腹式型钢的型钢混凝土柱的变形性能及抗剪承载力相对差一些,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斜腹杆,其变形性能才可改善。因此,本规程规定空腹斜腹杆焊接型钢宜用于非地震区或设防烈度为 6 度地区的建筑。
4.1.3 为提高型钢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和刚度,型钢混凝土框架梁和框架柱的型钢配置,宜采用充满型宽翼缘实腹型钢,充满型实腹型钢,是指型钢上翼缘处于截面受压区,下翼缘处于截面受拉区,即设计中应考虑在满足型钢混凝土保护层要求和便于施工的前提下,型钢的上翼缘和下翼缘尽量靠近混凝土截面的近边。
4.1.4 为提高剪力墙的承载力和延性,宜在剪力墙两端或边柱中配置实腹型钢,而且,为了加强剪力墙的抗侧力,也可在剪力墙腹板内加设斜向钢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