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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发布日期:2018-08-07
    • 浏览次数:1896

    3.6.1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宜设置于狭小空间环境,停车层数宜为20层~25层。
    3.6.2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可独立建造,也可附建于既有建(构)筑物。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可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单套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可组合成垂直升降类停车库。
    3.6.3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升降井道顶部和底部应设置设备运行缓冲空间,并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表3.6.3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升降井道顶部和底部设备运行缓冲空间

    表3.6.3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升降井道顶部和底部设备运行缓冲空间

    3.6.4 上驱动式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宜在顶部设置提升设备机房,且机房层高不宜小于2200mm;下驱动式垂直升降类停车库的提升设备的设备基础应避开回转盘,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距底坑内壁的安装距离不宜小于400mm。
    3.6.5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宜采用直入式,当不能采取直入式时,应设置回转盘,且回转盘可设置在提升井道内或转换区;
          2 非通过式出入口门前应设置不少于2个候车位;
          3 出入口门、围栏等应满足停车设备的连锁安全要求。
    3.6.6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的基础埋深应满足整体稳定性要求,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
    3.6.7 独立建设的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其高宽比、抗风及抗震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执行。
    3.6.8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钢架的设计应与停车设备的设计进行协同,并应满足升降导轨、配重导轨等刚度和变形的控制要求。
    3.6.9 附建式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应结合所附建(构)筑物的防雷情况进行防雷设计。
    3.6.10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顶部设备机房内的温度可能超过设备要求时,应设置通风、散热装置。
    3.6.11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应在出入口、转换区、车辆升降机和停车位等处设置监视系统。

     

    条文说明
     

    3.6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
    3.6.1 根据适建场地及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类型的不同,垂直升降类停车库每层可以设置不同数量的停车库位。20层~25层是考虑了停车库的经济性和存取车的方便性而确定的。
    3.6.2 单套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可以根据出入通道方向,通过并列、纵列、混合等方式,组合成并列式、纵列式、混合式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并列式和纵列式一般为2套停车设备组合而成,混合式一般为4套停车设备组合而成(图7)。

    图7  组合方式(a)并列式图7  组合方式(b)纵列式图7  组合方式(c)混合式
    图7  组合方式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建筑尺寸可按表10确定。

    表10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建筑尺寸
    表10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建筑尺寸

        注:停车库设备机房层高一般不小于2000mm。

    3.6.3 本条是在参考了大量资料后确定的,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运行时所需要的安全距离。
    3.6.4 垂直升降类停车库的驱动形式可以分为上驱式和下驱式,上驱式顶层高不小于2200mm包含了安装驱动装置的空间。
    3.6.6 本条主要根据该类停车库一般高宽比较大,稳定性要求高,基础荷载较大而确定。

    4.1.1 机械式停车库的建筑工程、配套设施等的施工与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停车设备及其辅助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 17907、《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8909、《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891、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4、《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545等的相关规定。
    4.1.2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的规定。
    4.1.3 机械式停车库施工与安装采用的计量和检测器具的精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规定,计量和检测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鉴定合格。
    4.1.4 机械式停车库的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制定施工与安装专项方案,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隐蔽工程应进行施工隐蔽验收。
    4.1.5 停车设备的安装应在建筑屋面、外墙、门窗和内外部装修等工程完工后进行。当需与安装配合施工时,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安装电源、脚手架、登高梯及安全设施等全部到位。
    4.1.6 机械式停车库的车道、出入口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规定。
    4.1.7 机械式停车库内的交通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GB 5768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4.1.1 本规范只对机械式停车库的建筑工程和配套设施的施工与安装做出具体规定。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国家现行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 17907和行业现行标准《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8909、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891、《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4、《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545等已经对其安装进行了专门规定,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安装遵照执行即可,本规范不再进行重复规定。
    4.1.3 确保计量和检测器具的有效性,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1.4 为保障施工质量,应该按正常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工序之间的衔接要符合要求。
    4.1.5 停车设备安装前需具备场地移交、交叉作业的条件,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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