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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GA/T999-2012

    • 发布日期: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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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现场火灾控制
    现场应配备专职的灭火人员和相应的灭火装备,随时准备控制试验火灾。应指定一人作为现场安全员监督整个试验过程中试验火的发展情况。
    6.2 呼吸装置
    当试验现场充满烟气时,现场人员应视情况佩戴过滤式呼吸器。呼吸器应符合GB2626-2006的要求。
    6.3 燃料和发烟源存储
    热烟试验的燃料和发烟源应存储在明凉且不受试验火源热辐射影响的地方。
    6.4 装置和设备保护
    应采用铝箔、石膏板和石棉等不燃隔热材料保护高温下容易受到破坏的设备、仪器和装置。
    6.5 顶棚温度监测
    在试验火源产生的热烟羽流中心线上,应设置热电偶树或其他温感装置,以连续监测试验期间建筑物内的最高温度,最高监测点应设置在火源中央上方紧贴顶棚的位置。
    6.6 承水盘温度控制
    在试验开始时,应按4.8的规定向承水盘内注入冷却水。水源可采用市政供水管路或消火栓。当采用同一承水盘来做第二试验时,第一次试验后承水盘内剩余的所有热水都应倒净,待承水盘冷却到室温,再按4.8的规定注入冷却水。
    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乙醇直接倒入未冷却或置于热水中的燃烧盘内,否则乙醇蒸发可能会引起爆炸。
    6.7 试验火灾规模控制
    如果火源的热释放速率过大,导致顶棚温度超过了最高安全温度,可以通过向燃侥盘内加注冷却水来降低火源的热释放速率。将冷却水注入燃烧盘时,应控制燃料不溅出燃烧盘,以免在地面上形成流淌火。
    试验结束时,宜采用泡沫灭火器快速灭火,然后向燃烧盘加水稀释冷却,减少燃料的蒸发;另一种灭火方法是先向燃烧盘内大量加水稀释冷却,如果仍持续观测到有火焰,宜用干粉灭火器熄灭残余的火焰。
    6.8 点火安全
    乙醇应在即将点火之前注入燃烧盘内,在燃料盘内放置时间不宜超过3min。
    注: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乙醇长时间置于敞开的燃烧盘内产生的蒸汽可能会引起爆炸。
    点火时应保证点火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点火人员应采取足够的个人防护措施,现场其他人员应与燃浇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9 最小试验空间尺寸
    试验场地的空间体积不应小于250m3
    关键词: 采暖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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