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设计选用,应根据防护区的容积、气密性能、有可燃物或存在火灾危险性及人员停留情况等因素确定。
5.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所采用的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 供氮装置应能在设定程序控制下向防护区注氮;
5.2.2 氧浓度探测器应能有效地探测防护区内的氧浓度;
5.2.3 控制组件在防护区氧浓度达到上、下限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启闭供氮装置;在达到氧浓度高、低报警值时,系统应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5.2.4 供氮装置分离出的氮气纯度不应小于95.0%,供氮压力不应小于0.30MPa。
5.3 系统类型
5.3.1 一个防护区的容积小于等于540m3时,宜采用一机一区或多机一区无管网注氮方式;
5.3.2 一个或多个防护区的总容积为541~8000m3时,宜采用单元独立系统或组合分配系统有管网注氮方式。
5.4 防护区内氧浓度的上、下限设定值及高、低浓度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5.5 设置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场所,无需再设自动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