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 喷嘴的布置应满足气体灭火剂喷放时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的要求。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喷嘴射流不应朝向液体表面。
9.4.2 喷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安装在有粉尘的防护区内的喷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
9.4.3 七氟丙烷、IG-541、三氟甲烷灭火系统喷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三氟甲烷灭火系统为6m);
2)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3)喷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4)喷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9.4.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要求详见本图集“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和“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说明”。
9.4.5 IG-100灭火系统的喷嘴布置要求详见本图集“IG-100气体灭火系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