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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 07S207

    • 发布日期: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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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供氮装置的设置
    6.1.1 设置供氮装置的地点,其环境应清洁,无有害或腐蚀性气体;
    6.1.2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应设置在防护区外,并宜靠近防护区,与防护区的距离不应大于50m。设置地点的环境温度应为-15℃~40℃,相对湿度应≤95%;
    6.1.3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应设置在室外地坪混凝土基座、屋面、建筑物阳台或专用设备间内。混凝土基座、屋面板、设备阳台及设备间地面的承重能力应能满足机组运行荷载要求;
    6.1.4 空气压缩机组或供氮装置一体机组露天设置时,宜有遮阳措施。
    6.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正常情况下可不设备用供氮装置;当有特殊要求时,可设一台备用供氮装置。
    6.3 一个防护区内应设置2个氧浓度探测器。对采用分体式空调进行温控和空气循环的防护区,氧浓度探测器设置部位不受限制;对没有自身空气循环措施的防护区,氧浓度探测器设置位置与氮气注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2m。
    6.4 主控制器应设置在防护区内。带氧浓度数字显示的紧急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防护区外,其位置应便于观察和操作。
    6.5 无管网系统空气压缩机组至气体分离机组之间的空气管道,距离≤15m时由设备生产企业随机提供;距离>15m时宜采用热浸镀锌钢管。
    6.6 有管网系统供氮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6.6.1 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
    6.6.2 防护区内应采用对称方式布置管道。氮气注入喷嘴应均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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