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工程竣工验收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表面应平整、无损坏,风管间、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应正确,风口可调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 风管系统各类调节装置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防火及排烟阀等关闭应严密,动作可靠;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 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正确、牢固,气流顺畅;
6 水管的管道、阀门及仪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无渗漏;
7 蒸发冷却设备、风机、水泵等输配设备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8 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附着应牢固,漆膜厚度应均匀,油漆颜色与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9 绝热层的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无断裂和脱落,室外防潮层或保护壳应顺水搭接、无渗漏。
6.3.2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宜包括下列文件: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5 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记录;
6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条文说明
6.3 竣工验收
6.3.1 本条规定了观感质量检查和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的观感质量检查要求,判别标准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