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进行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电功能调试时,应将防火卷帘控制器分别与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相关的火灾探测器、卷门机等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备用电源调试时,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踞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作。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保证防火卷帘控制器在备用电源供电条件下能正常可靠工作1h,并应提供控制器控制卷门机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帘自重垂降,控制卷帘降至下限位所需的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观察电源工作指示灯变化情况和防火卷帘是否发生误动作。再切断卷门机主电源,使用备用电源供电,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工作1h,用备用电源启动速放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3 火灾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情况。
4 故障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缺相或相序有误,以及防火卷帘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线或发生故障,防火卷帘控制器均应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任意断开电源一相或对调电源的任意两相,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断开火灾探测器与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连接线,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
5 自动控制功能调试时,当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输出控制防火卷帘完成相应动作的信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由上限位自动关闭至全闭。
2)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至中位(1.8m)处停止,接到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
3)防火卷帘半降、全降的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分别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半降、全降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声、光报警和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以及消防控制室防火卷帘动作状态信号显示情况。
6 手动控制功能调试时,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上的按钮和手动按钮盒上的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上升、下降、停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动试验。
7 自重下降功能调试时,应将卷门机电源设置于故障状态,防火卷帘应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下,依靠自重下降至全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切断卷门机电源,按下防火卷帘控制器下降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6.2.2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门机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拉链)应灵活、可靠,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拉链)操作防火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应出现滑行撞击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拉动手动拉链,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2 卷门机应具有电动启闭和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手动速放)的功能。启动防火卷帘自重下降(手动速放)的臂力不应大于70N。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动试验,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用弹簧测力计或砝码测量其启动下降臂力。
3 卷门机应设有自动限位装置,当防火卷帘启、闭至上、下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其重复定位误差应小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启动卷门机,运行一定时间后,关闭卷门机,用直尺测量重复定位误差。
6.2.3 防火卷帘运行功能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卷帘装配完成后,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手动检查;用钢卷尺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
2 防火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m/min。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钢卷尺测量。
3 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85d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在防火卷帘运行中,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4 安装在防火卷帘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防火卷帘应自动下降至全闭。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个~2个。
检查方法:防火卷帘安装并调试完毕后,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感温元件动作,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条文说明
6.2 防火卷帘调试
6.2.1 本条明确了对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和《防火卷帘控制器》GA 386的规定,列出了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这些功能在调试开通过程中必须逐一检查,并应全部满足要求。
6.2.3 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2005规定,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当释放装置的感温元件周围温度达到73℃±0.5℃时,释放装置动作,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这主要是针对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故障或消防电源断电的情况下,卷帘仍能正常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本条规定安装温控释放装置的防火卷帘,同一工程抽检1个~2个。这主要考虑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里面的热敏感元件就作废了,需要将装置拆下来重新更换并安装,做起来比较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