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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建筑屋面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CECS 299:2011

    • 发布日期: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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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 屋面现浇泡沫混凝土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凝土的干密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 4111规定进行试验,试件尺寸应为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每组试件的数量应为3块。
        2 泡沫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 4111规定进行试验,试件尺寸应为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每组试件的数量应为3块。
        3 泡沫混凝土的吸水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加气混凝土体积密度、含水率和吸水率试验方法》GB/T 11970规定进行试验,试件尺寸应为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每组试件的数量应为3块。
        4 导热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T 10294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浇泡沫混凝土应在现场制作试件。性能指标每100m2检验一组,每个项目一组试件。少于100m2按100m2计。
    6.2.2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条文说明 6.2 主控项目
    6.2.1 本条根据表3.2.2和表3.2.3泡沫混凝土性能指标要求,对泡沫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的检验方法和试件制备做出规定。
     
    关键词: 采暖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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