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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建筑外墙无机保温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CECS 297:2011

    • 发布日期: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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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无机保温砂浆应用于外墙外保温工程时,应配套使用界面砂浆、抗裂砂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及饰面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满足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3.1.2 乡村建筑墙体保温工程所用的无机保温砂浆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按批次出具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 条文说明 3.1 一般规定
    3.1.1、3.1.2 无机保温砂浆用于保温工程是与其配套材料组成保温系统而达到保温节能效果,其配套材料对无机保温砂浆保温系统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无机保温砂浆与其配套材料应具有相容性,并且应共同应用于保温工程中。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型式检测报告。
     
    关键词: 采暖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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