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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发布日期: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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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保护层材料应具有防水、防潮、抗大气腐蚀、化学稳定性好等性能,并不得对防潮层材料或绝热层材料产生腐蚀或溶解作用。
    4.3.2保护层应选择机械强度高,且在使用环境下不软化、不脆裂和抗老化的材料。
    4.3.3保护层材料应采用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规定的C级材料。
    4.3.4对贮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及管道,以及与其邻近的管道,其保护层必须采用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规定的A2级材料。


    条文说明

    4.3保护层材料性能要求
    4.3.1本条系保留条文。如保护层材料对防潮层材料或绝热层材料产生腐蚀或溶解,将严重影响绝热效果,故需严防出现此种情况。
    4.3.3本条系保留条文。为防止火灾隐患,绝热保护层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故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4.3.4本条系保留条文。出于对防火和人身安全的考虑,对贮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及管道,以及与其邻近的管道要求其保护层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故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关键词: 采暖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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