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储罐组 tank group
由防火堤或防护墙围成的一个或几个储罐组成的储罐单元。
2.0.2 储罐区 storage tank farm
由一个或若干个储罐组组成的储罐区域。
2.0.3 防火堤 fire dike
用于常压易燃和可燃液体储罐组、常压条件下通过低温使气态变成液态的储罐组或其他液态危险品储罐组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液体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2.0.4 隔堤 dividing dike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量液体泄漏事故时的影响范围,或用于减少常压条件下通过低温使气态变成液态的储罐组发生少量冷冻液体泄漏事故时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若干个分区的构筑物。
2.0.5 防护墙 safety wall
用于常温条件下通过加压使气态变成液态的储罐组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下沉气体外溢的构筑物。
2.0.6 隔墙 dividing wall
用于减少防护墙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液体变成气体前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若干个分区的构筑物。
2.0.7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 effective capacity surrounded by dikes
一个储罐组的防火堤内可以有效利用的容积。
2.0.8 设计液面高度 design height of liquid level
计算防火堤有效容积时堤内液面的设计高度。
2.0.9 防火堤内堤脚线 inboard toe line of dike
防火堤内侧或其边坡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的交线。
2.0.10 防火堤外堤脚线 outboard toe line of dike
防火堤外侧或其边坡与防火堤外侧设计地面的交线。
条文说明
2 术语
2.0.3,2.0.4 本规范将隔堤与防火堤的功能严格加以区分:只有防火堤才具有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液体外流的功能,而隔堤不需要赋予这项功能。如果赋予隔堤与防火堤相同的功能,则由于隔堤可能分别受到两个方向的液体压力,其截面的结构尺寸将比防火堤大得多,显然在经济上并不合理。本规范明确规定,隔堤的作用就是在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如冒顶)时,把液体污染范围控制在一个较小的区域内,便于收集、清洁与处理。
2.0.9 对于土堤或内培土防火堤,内堤脚线指土堤内侧或培土坡面与设计地面的交线。
2.0.10 对于土堤,外堤脚线指土堤外侧坡面与设计地面的交线。
3.1.1 防火堤、防护墙的选用应根据储存液态介质的性质确定。
3.1.2 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3.1.3 防火堤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相关规定。
3.1.4 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3.1.5 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宜设置排水明沟。
3.1.6 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设置排水明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沿无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沿土堤或内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土堤内侧堤脚线或培土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3 沿防护墙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护墙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4 排水沟应采用防渗漏措施;
5 排水明沟宜设置格栅盖板,格栅盖板的材质应具有防火、防腐性能。
3.1.7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3.1.8 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60m,高度大于或等于1.2m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条文说明
3.1 一般规定
3.1.1 防火堤主要用于油罐区及全冷冻式储罐区,防护墙主要用于全压力式球罐区。
3.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储罐区发生泄漏和火灾时,火场温度达到1000多摄氏度,防火堤和防护墙只有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才能抵抗这种高温烧烤,并在耐火时间内能承受事故液压力且不渗漏,便于消防灭火工作;防火堤的密封性要求,是对防火堤的功能提出的最基本要求。现场调研发现,许多储罐区的防火堤的堤身有明显的裂缝,或没有封闭温度缝,或管道穿堤处没有密封。这些现象导致防火堤不严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作出该条文规定。
3.1.3 由于各相应规范针对不同的储存介质特性,对防火堤的防火性能作了相应规定,本条规定不同性质的介质采用相应规范的相关条款,不再对防火堤的防火性能作具体规定。提高防火堤的防火性能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在堤内侧培土、衬砌、喷涂高温隔热防火涂料等。
3.1.4 本条为保证防火堤、防护墙的严密性,防止渗漏。
3.1.5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宜设置排水明沟,是为了满足罐组内场地排水的要求。3.1.6本条1、2、3、4款是为防止防火堤、防护墙的基础受到沟内雨水的侵蚀。第5款,排水明沟设置格栅盖板是为了满足巡检方便的要求;格栅盖板应为防火、防腐型,是从防火安全的角度作出的规定。
3.1.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踏步的设置不仅要满足日常巡检的需要,而且要满足事故状态下人员逃生及消防的需要。防火堤、防护墙上应有方便工人进出罐组的踏步,一个罐组踏步数不应少于2个,并应处于不同方位,是为便于罐组人员安全脱离火场。隔堤、隔墙是同一罐组内的间隔,操作人员需经常翻越往来操作,故隔堤、隔墙均需设人行踏步。
3.1.8 相邻踏步、坡道或爬梯之间距离不宜大于60m是为便于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在体能尚且充沛的时间段内就近找到逃生通道迅速撤离。高度大于或等于1.2m的踏步或坡道设防护栏是为了保障人员通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