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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发布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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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 〜+35℃;
    ——湿度:25%RH〜75%RH;
    ——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1.2 试验的正常监视状态
    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试样的工作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并在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稳定。
    5.1.3 容差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士5% ;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 16838—2005要求。
    5.1.4 试验前检查
    试样在试验前均应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 表面无腐烛、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 紧固部件无松动,控制机构应灵活;
    c)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d) 具有使用说明书。
    5.1.5 试验样品(简称试样)
    5.1.5.1 火警受理信息系统

    1套软件。
    5.1.5.2 火警调度机
    2套火警调度机,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5.3 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
    2套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6 试验程序
    按表6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
    关键词: 消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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