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报警 > 正文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发布日期:2018-08-15
    • 浏览次数:570
    5.5.1 目的
    检验试样在高温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
    5.5.2 方法
    5.5.2.1 将试样放入高温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5.2.2 在温度23℃士5℃的条件下,以不大于0.5℃/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55℃士2℃,在此条件下保持2h。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5.5.2.3 试验后,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2或5.4.2要求对试样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5.3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2005的有关规定。
    关键词: 消防报警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