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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发布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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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6.1 目的
    检验试样对带静电人员、物体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
    5.16.2 方法
    5.16.2.1 将试样放在距接地参考平面0.8m的支架上。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15min。
    5.16.2.2 对绝缘体外壳的试样,实施空气放电;对导体外壳的试样,实施接触放电。
    5.16.2.3 按GB 16838—2005中的要求,对试样施加表5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
    5.16.2.4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5.16.2.5 干扰结束后,按5.3.2或5.4.2要求对试样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16.3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2005的规定。
    关键词: 消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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