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1 试验步骤
4.17.1.1 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7.1.2 按表4的试验条件,对试样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3次能量为0.5 J±0.04 J的碰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4.17.1.3 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4.17.2 试验设备
采用符合GB 16838规定的试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