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Point type ultraviolet flame detectors
GB 12791-2006
代替GB 12791—1991
2006-07-17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是对GB 12791—1991《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修订。本标准参考了欧洲标准EN 54-10《自动火灾探测系统——第10部分火焰探测器》。
本标准与GB 1279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部分采用了欧洲标淮EN 54-10的技木要求;
——增加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恒定湿热(耐久)试验和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更改了冲击试验和火灾灵敏度试验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检验规则和说明书的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12791—1991。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希伟、丁宏军、刘程、郭春雷、李惠菁、王泓燕、李克亭、王菲。